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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

  为加快福建省总部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提出,总体思路将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大力引进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循序渐进与创新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尤其要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国际会展等服务业总部企业。一是积极争取省外企业在福建省设立总部机构、地区总部机构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着力争取闽资为主民营企业总部回归和台资总部企业入驻。二是积极扶持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发展。三是积极引导总部在省外的企业在福建省新设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将已在福建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意见》要求要积极争取引进总部企业。各地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引进总部企业的对象、类型,给予开办补助、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规费减免或扶持以及人才激励;要积极扶持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发展,支持建设总部大楼,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和人才激励,鼓励本地现有龙头骨干企业将总部建在福建;要积极引导省外企业在福建省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和规费减免或扶持,引导总部在省外的企业,实现母子公司制;要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为总部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

  一年以来,随着“一体化、同城化”的加速迈进,海沧总部经济发展迅猛,增长势头强劲:岛外首座税收亿元楼——海沧商务大厦在海沧街道崛起、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交易额突破120亿元……今年4月,市台商协会、多威电子、钢宇工业和台湾商品经贸展销(海西)运营总部等4个总部经济项目签约海沧,总部经济日渐成为推动海沧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加速器”。

  2012年2月16日上午,海沧区管委会主任、区长吴南翔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海沧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意见》。会议听取经贸局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指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海沧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意见》的制定对于促进海沧总部经济发展,提升城区辐射带动功能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议研究明确,经贸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扶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要本着“总部经济和城市发展相结合、总部经济与产业导向相结合、总部经济与楼宇经济相结合、培育总部和引进总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原则,大力营造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促进海沧总部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为了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增强城区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城区综合竞争能力,海沧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在2012年5月制定出台了《海沧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从政策层面大力扶持总部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