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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加快发展港口经济是融入海西大局发挥拓展一线骨干作用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四用发展”要求推进新一轮创业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港口优势实现港城崛起的必然选择,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四用发展”要求和“三个重中之重”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新一轮加快发展,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决定》(莆委发[2008]14号),现就我市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定位

  (一)确立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现有港口优势,合理利用港口资源,走港城一体的发展路子,将港口与陆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开发、整体推进,加快构建“大港口、大交通、大配套、大产业、大腹地”的港口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海峡西岸工贸旅游港口城市,把莆田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建设大型深水泊位,形成秀屿、东吴、兴化湾南岸三大港区为主的莆田港口总体发展格局,201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3000万吨以上,2015年港口吞吐量突破7000万吨,202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1.5亿吨以上(其中到2017年港口吞吐量突破1亿吨,建成亿吨大港),使莆田港真正成为海西“两集两散”主要港口,成为东南沿海具有深水中转和战略物资储备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枢纽港;全方位推进交通疏港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近期通过充分发挥港口与集疏运体系的南联北接、西进东出作用,远期争取京台大通道途经莆田,不断提升海西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发展临港重化工业、港口物流业、能源产业、滨海旅游业等港口关联产业,打造优势明显、集聚强劲的环“三湾”临港产业带,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供应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2010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0%以上,2015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0%以上,2020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0%以上;纵深拓展港口腹地,发挥莆田港口和地处东南沿海与中西部联接点的区位优势,打造东出西进大通道,促进东西联动互动,区域合作协作,建成密切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平台。

  (二)明晰港区定位。根据岸线资源条件及腹地经济发展需求,莆田港以建设大宗散货运输为重点,全面发展大宗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等中转运输,完善装卸储运、中转换装和港口工业等功能,大力拓展现代物流、信息和综合服务等现代化的港口服务功能,积极促进港口产业基地形成,成为对台“三通”及海西“两集两散”主要口岸、东南沿海综合性枢纽港。其中秀屿港区建成以集装箱、粮食、木材、能源、机械制造、港口工业等为主的综合性通用港区,融入福建省港口群和闽东南物流圈;东吴港区逐步建成以煤炭、矿石、石油化工、原材料、修造船基地、海洋重工制造等为主的综合性港区,成为推动我市重化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兴化湾南岸港区尽快启动后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航道、码头、堆场等港口作业条件,合理规划建设港口泊位,建成以集装箱、装备、机械、新能源等为主、呼应湄洲湾北岸开发、极具发展潜力的港区;平海湾港区加快对海滨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重点发展滨海旅游等临港服务业,加快建设滨海新城。三江口作业区、枫亭作业区、湄洲岛交通码头等其他港区是我市海港交通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港口布局的必要补充,可根据当地建港条件、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适度开发建设。

  (三)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开发湄洲湾,规划建设兴化湾和平海湾。构筑枫亭至文甲的环湄洲湾北岸“一带六区”工业布局,即建设湄洲湾北岸临港工业带,重点建设东吴、石门澳、秀屿、东峤、莆头和枫亭等工业集聚区。东吴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东吴作业区、盘屿作业区、罗屿作业区为载体,优先发展石化、船舶修造和海洋重工机械、煤炭矿石中转等产业,重点统筹临港工业区与滨海城区布局,实现工业区、城区协调发展;石门澳临港工业集聚区:以石门澳、罗屿作业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制浆造纸等产业;秀屿临港工业集聚区:依托秀屿港区,以秀屿港区后方陆域为载体,以LNG接收站为龙头,重点布局LNG冷能空分、冷冻冷藏、轮胎粉碎等冷能利用项目及冷轧钢板等与LNG关联密切的产业,形成LNG产业园;东峤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东峤盐场及围垦为载体,重点布局木材加工产业链、石化下游产品产业链。近期重点建设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远期承接东吴临港工业集聚区辐射为主,发展石化下游产品;莆头临港工业集聚区:以太湖工业园区和胜利围垦为载体,重点布局机械制造产业,发展产业机械和配套零部件产业链;枫亭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仙游经济开发区和枫亭围垦区为载体,近期主要布局服装、鞋革、电子、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特种陶瓷及石化中下游等产业,远期以泉港、泉惠两石化园区产品为原料,发展节水、轻污染和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及石化下游产业。规划构建环兴化湾南岸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兴化湾南岸优良深水岸线和广阔陆域腹地的优势,建设集装箱和与后方临港工业相配套的大型散货港区,确立能源、装备制造、物流、石化等大型临港工业基地。着手规划平海湾南岸滨海旅游等临港服务业产业布局。

  二、整合港口资源

  (四)完善港口发展规划。加快《莆田港口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统筹考虑、科学编制湄洲湾北岸、兴化湾南岸、平海湾“三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现“三湾”资源互补、互动发展。做好港口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临港产业布局规划、防洪规划、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等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将港口功能与腹地工业、商贸、物流及城市功能紧密联系起来,实现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相衔接,港口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统一,确保既做到资源合理利用,又能提高城市港口群竞争实力。严格实施规划,港口规划经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若根据经济社会和港口发展确需修订或者调整的,应当通过编制相应专项规划的方式进行,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保护利用岸线资源。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小码头服从大码头”的建设原则,尽可能地使码头规模与岸线资源相匹配。根据港口建设总体规划,对港口建设范围进行界定,对具备建港条件区域,预留出充足的岸线资源和陆域纵深地带,优先保证临港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建立对港口岸线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严格审核岸线使用,严把岸线审批关,确保岸线合理使用。使用港口岸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取得港口岸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之日起三年内按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上投入开发建设;因特殊原因三年内投资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应当于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续期手续,续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由批准部门撤销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在规划港区内进行港口建设,必须符合《莆田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整治在港口规划区内乱占岸线、违法用地、违章建设、随意经营的现象。对在《港口法》出台之前建成的码头进行整顿规范;对新近发生的违法乱建行为坚决制止;对经营状况不好又长期占用深水岸线的码头予以强制拆除,切实保障港口建设用地及临港工业区用地的需要。

  (六)合理开发利用滩涂。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滩涂。制订《滩涂总体开发利用规划》,抓紧实施石门澳开发、莆头围垦以及兴化湾南岸的整片开发。鼓励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滩涂,依法建设码头、发展航运和船舶修造企业,严禁在滩涂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三、构建立体交通

  (七)加快建设深水泊位。2010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2#~3#泊位、东1#~东2#泊位;2011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1#泊位、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11#~12#泊位;2012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6#泊位、罗屿作业区9#~10#泊位;2013年,建成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2#泊位、3#~7#泊位、11#~15#泊位。突破秀屿港区的石门澳、莆头作业区和兴化湾南岸港区,合理建设三江口、枫亭等中小港点,积极改善湄洲岛交通码头条件,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远近结合、逐步发展的格局。

  (八)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港口生产性项目的原则,以港口经济为中心,以港口、航道、铁路、高速公路、疏港公路为主线,以加密线和联络线为补充,打造门类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满足港口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建设福厦、向莆铁路莆田段和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积极推进兴化湾南岸港口铁路支线前期工作,规划通往各主要港区的铁路运输专用线,争取莆田铁路早日与国家铁路联网运行,融入国家铁路运输大动脉。加快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建设湄永高速公路莆田段、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拓宽工程,扎实开展福广线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南岸至尤溪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形成与港口匹配、快速便捷的高速公路集疏运网络,增强港口带动效应。加快疏港干线公路建设,做好省道201、202、306线和有关县道的建设或改造,推进湄洲岛跨海通道、仙游环山区公路建设,完成仙港、荔港、城港、涵港和沁峤五条通港大道及罗屿大桥建设,连接港区和城区,畅通港城互联通道,实现莆田港各港区与城市主要通道的无缝对接。

  (九)深化莆台港口合作。抓住“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化莆台港口合作,推动莆台直接“三通”。积极筹建莆田机场,开辟更多的国际航线。争取在石门澳作业区布点莆田至台中铁路轮渡项目,推动海峡两岸海铁结合的通航,融入台湾海峡国际海运枢纽中心。 12345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