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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省发改委下放部分省级项目审批权限支持平潭开发建设

  由省发改委核准的项目,除跨区域项目、申请中央补贴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如岸线、水资源开发项目)、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如机场、铁路)等四类项目外,其余项目将试行全部下放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行审批(或核准)。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实验区享有设区市经济管理权限,并研究试行享有部分省级项目审批权限;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提出的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列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对实验区重点推进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等,省级预算内投资将在项目前期经费、建设投资补助上倾斜支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