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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日前,宁德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宁德市将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各安排2000万元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授信贷款总额度2亿元,单户授信期限2年,单笔贷款期限1年。全市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向主办金融机构申请30万元以内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可享受10万元以内小额贷款贴息;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省级50%的财政贴息。团市委将发动社会资源,募集500万元创业贷款担保基金,重点面向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额度为5至30万元的“青创贷”金融产品。

  宁德市将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争创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加快推进宁德(东侨)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推进宁德(福安)大学生创业园扩大规模。尚未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县(区),将充分利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切实做到“一县一基地”。争取每年1个创业孵化基地列入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项目。同时,培育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加快福安、古田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和福鼎电商联盟建设。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宁德市强化专项政策支持,支持创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业活动,商务部门每年举办一场以电商创业为主题的“宁德市跨境电子商务竞赛”,组织创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相关专业性商务展会。科技部门在项目申报、专利申请、产学研结合、企业孵化等方面给予创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的,可同时享受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农业部门在评选市级山地农业示范基地和精准扶贫专业合作社时,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高校毕业生10%的指标。发改、经信、教育、国土、林业、海洋渔业、文广新等部门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创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在土地流转、土地使用审批、职称评审、资金、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各地将优先安排建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地有关的基础设施,创业园自用的要作为重点扶持和资金补助项目给予安排。支持通过土地置换、适度调整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帮助创业高校毕业生争取申请先行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