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漳州市“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进度,促进总部经济核心区的快速建成,加快繁荣发展闽南水乡历史文化区,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互利多赢,近日,龙文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助力特色小镇建设。
文件提出,“特色小镇”通过招商将打造一条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色商业街,给予招商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城投集团6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在“特色小镇”注册登记并进行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
文件明确,鼓励企业入驻,入驻企业经营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单家)以上,从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注册或变更的次月起(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按租用(含自用)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补助时间为三年;对进驻企业单家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并经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此外,小镇将重点引进建筑规划、设计、中介咨询、文化旅游等特色总部企业,形成总部经济聚集区,并对该区进行如下奖励:奖励标准为按引进入驻企业每交纳1000万元税收对区级财政贡献总量为基数进行奖励,即第一年奖励250万元,第二年奖励200万元,第三、四、五年分别奖励150万元。该奖励资金直接奖励给招商单位城投集团。奖励资金不超过入驻企业当年度的区级既得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