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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潼南区“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级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市级部门和区级部门间衔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加大对全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将工作要求传递到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形成督查督办长效机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潼南区“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根据重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的通知》(渝节减办〔2016〕9号)的要求,对我区“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全区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各镇街、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2.逐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

3.健全能源计量和消费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4.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施实时监测。(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5.定期公布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对高预警等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时提醒,强化督促指导和帮扶。(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6.强化节能约束性指标考核,健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

7.对接做好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做好与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等工作衔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统计局)

8.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9.对未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单位实行问责,对未完成区政府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批评、约谈。(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

10.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进行公告,研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1.按照市节能减排考核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

12.落实国有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按国家要求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国资办)

二、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2.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3.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同行业标杆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淘汰落后产能,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4.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5.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工作,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

6.到2020年,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5%左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等)

7.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代替燃煤使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计划,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效对标,鼓励工业企业建设能源计量管控中心,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潼南质监局)

2.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

3.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4.提高建筑节能表准,开展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5.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6.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城市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7.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以及能效公示工作,对接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8.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交通运输工具高效化和智能化,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

9.推动大型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贯彻绿色商场标准,鼓励绿色商场建设、绿色饭店建设。推动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0.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使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牵头单位:区农委)

11.推进公共机构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12.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比2015年降低10%、11%;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不低于4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局)

13.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用能单位实施年度用能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健全能源消费台账。(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建委)

14.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提高燃煤锅炉能效指标,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牵头单位:潼南质监局)

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和节能技术

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行动,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等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2.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完善节能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五、完善节能经济政策

1.完善节能价格收费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杜绝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在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推广阶梯电价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制度,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2.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落实支持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潼南国税局、潼南地税局)

3.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开展绿色担保、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六、建立和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1.按照全市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融入全市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3.按照全市绿色标识认证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标识监督检查。(牵头单位:潼南质监局)

4.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局)

5.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七、强化节能监督检查

1.跟踪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严格节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潼南质监局)

2.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能源消耗数据核查机制,加强核查机构管理,组织参加有关节能的业务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潼南质监局)

八、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1.推行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倡导全民参与,推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的理念,开展全民节约和节能“十进”活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