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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服务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6〕26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软件服务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软件服务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软件服务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服务业)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的互联网经济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水土云扬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数据中心形成15万台服务器的运营支撑能力,实现6万台服务器装机量,互联网网站数量力争达到13万个。到2020年底,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数据中心形成30万台服务器运营支撑能力,实现20万台服务器装机量,互联网网站数量力争达到20万个。

(二)工作内容。积极引进互联网内容服务(爱奇艺、优酷土豆、搜狐视频、乐视视频等)、IaaS云服务(网宿、亚马逊、阿里云、百度云等)和国家级灾备中心等海存储项目,重点推动金融、医疗健康、军民融合等领域的数据清理加工、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服务器快速上量。加强政企联动,整合利用数据中心企业在渠道、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制定有针对性、有竞争力、有操作性的海存储项目招商落地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降低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柜和电费成本工作方案,包括通过大用户直接交易、减免电价附加费用等措施降低数据中心企业用电成本,采用政府引导、企业降价、资源整合相结合的方式降低机柜成本,力争将电费成本占数据中心企业运营成本的比重降至40%以内,推动机柜租金价格降至沿海地区的70%以上。支持第三方企业在两江云计算产业园建设BGP多线机房。

二、实施千万方产业载体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建成投用400万平方米产业载体。到2020年底,建成投用1000万平方米产业载体。

(二)工作内容。规划打造4+11+N软件服务业园区战略体系,包括160万平方米以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和开放平台为主的渝北仙桃大数据谷,80万平方米以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为主的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200万平方米的两江新区软件产业基地,100万平方米以高等级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为主的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等4个产业发展核心园区;以人工智能、VR/AR/M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车联网、内容服务、智能硬件、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工业软件等为主导发展方向,由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等11个区县园区牵头规划建设,规模为10万―30万平方米的产业发展特色园区;以培育、加速软件信息服务业初创企业为主,具备创业辅导、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等功能的若干个规划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产业发展创业基地。研究制定重庆市软件服务业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业载体信息上报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软件服务业产业载体平台的统筹管理和规划指导。

三、实施龙头企业发展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行业龙头企业(即全球500强企业、国内软件100强企业在渝软件相关基地和本土培育的软件服务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达到30家,行业企业达到5000家(互联网企业达到2000家),其中每个产业发展核心园区拥有龙头企业不少于4家,产业发展特色园区拥有龙头企业不少于1家。到2020年底,全国软件百强企业达到5家,行业龙头企业达到60家,行业企业达到8000家(互联网企业达到5000家),其中每个产业发展核心园区拥有龙头企业不少于8家,产业发展特色园区拥有龙头企业不少于3家。

(二)工作内容。建立产业定向招商制度,坚持提前招商、边建设边招商、以商招商,多途径推进产业聚集区招商引资。对标国内行业细分领域前3名并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建立重点招商企业及项目库。抓住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历史机遇,积极引进全球互联网龙头平台企业。借助重庆制造业优势,引进培育产业互联网龙头项目。加强全市行业云和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发利用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将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发利用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本地企业建设及运营开发,实现一行业一平台、一平台一公司,力争新增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和支持软件服务业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探索形成支持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有效模式,示范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计划,发展1―2个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力强的知名园区,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软件服务业企业,打造一批知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品牌;鼓励企业加快研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支持企业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加强政府引导,积极支持本市工业龙头企业采购本地软件服务业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或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

四、实施平台生态圈建设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形成1―2个较为完善的软件服务业生态圈。到2020年底,形成4―6个软件服务业生态圈。

(二)工作内容。研究出台重庆市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工业互联网、分享经济、VR、智能硬件、车联网等领域为重点,围绕龙头平台企业,打造完善信息更灵、融合更便、交流更畅、合作更多、配套更齐,充满健康活力的软件服务业生态圈。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速形成产业圈内的科研、设计、实验体系。推动成立专业服务型企业,为产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市场、信息、营销等服务。努力营造产业发展氛围,吸引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伙伴大会、全球行业高峰会等高端会议在渝举办。探索建立软件服务业交易中心、云计算资源交易中心等新型交易平台,完善和规范要素市场,创新交易模式。

五、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累计引进和培养60名行业领军人才,其中每个产业核心园区负责引进和培养不少于8名领军人才,每个产业特色园区负责引进和培养不少于3名领军人才。到2020年底,累计引进和培养300名行业领军人才,其中每个产业核心园区负责引进和培养不少于40名领军人才,每个产业特色园区负责引进和培养不少于15名领军人才。

(二)工作内容。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硬件为重点领域,分别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百名领军人才、千名骨干人才、万名基础人才)。启动大数据人才百千万工程,以华大基因、亿赞普等大数据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引进大数据科学家、数据分析师等相关中高级人才;积极推动微软、Cloudera等全球知名大数据企业在渝建设中外协同办学的大数据学院(培训基地),培养大数据产业化应用的中高级人才。启动人工智能百千万人才工程,鼓励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微软、谷歌、科大讯飞等与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合作。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加强同新加坡存储研究院、清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合作,以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智能搜索等领域为重点,加强技术研究以及人才培养引进。启动智能硬件百千万人才工程,支持ARM、高通、科大讯飞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虚拟现实、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硬件领域的人才培养引进。

六、实施产融创新工程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软件服务业企业达到2家,新三板挂牌的软件服务业企业达到15家。到2020年底,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软件服务业企业达到5家,新三板挂牌的软件服务业企业达到50家。

(二)工作内容。按照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 梯度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软件服务业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相关工作。建立市、区两级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推荐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入库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跟进企业上市挂牌最新进展。不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做好软件服务业企业上市挂牌宣传培训。推动市内软件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快实现上市融资。筛选一批科技含量和成长性较高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其实现新三板挂牌。梳理建立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重点投资方向的国内主要天使投资、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机构库,实施全市iPlus服务计划,搭建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快速交流平台。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金融机构发放给符合补偿条件的中小微型软件企业所产生的贷款损失进行风险补偿。充分发挥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软件服务业。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软件服务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将软件服务业发展纳入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及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数据统计报送机制,有关区县(自治县)工业园区要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产业发展情况。

(二)强化激励机制。对服务器上量、载体建设、企业发展、项目引进、人才培养、产融结合等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区县(自治县)工业园区,在工业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落实产业政策。加大对软件服务业重点项目在项目核准、财税优惠、用地保障、电力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整合市级有关专项资金,优先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MR、车联网、内容服务、智能硬件等领域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