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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建档困难职工创业贷款贴息办法(试行)》解读

建档困难职工创业可享贴息贷款

6月28日,区总工会出台了《南川区建档困难职工创业贷款贴息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自主创业,最高可享受20万元的贴息贷款。

办法规定,创业贷款贴息项目为建档困难职工本人以创业增收为目的,向区内的农商行、邮储银行、农行、工行、建行五大银行申请贷款,并在区内合法开展生产性、经营性的项目。特别注意,以“合资合作”、“入股分红”等其他任何形式申请贷款的项目,不属于此范畴。

创业贷款贴息的最高标准为贷款(人民币)20万元以内,超过20万元的,以20万元计。按时归还贷款,由工会按银行贷款利率的50%贴息,一年一次,每个建档困难职工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办法要求,贷款期满后三个月内,建档困难职工本人需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南川区建档困难职工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同时需提供贷款合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利息清单和加盖承贷银行公章的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基层工会初审后报至困难职工所属的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工会进行复核,然后由区总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报区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适时发放。

有创业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可拨打区总工会电话7164309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