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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出台奖励政策刺激商贸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政府获悉,该区出台了《南岸区提振商贸经济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出台新政策。依据办法,该区餐饮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个体经营户,转为公司除享受产业扶持,还将一次获得3万元奖励。同时,该区星级酒店,引进大型会议也将获得现金奖励。

  酒店引进国际会议 奖

  国际会展中心在南坪。近些年,围绕会展中心周围,也有近10家星级酒店。

  南岸商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提升住宿和餐饮,新政之一就是鼓励星级酒店引进会议。

  依据办法,在该区四星以上酒店(含会议中心、培训中心或类似机构)承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性会议,参会人员来自2个(含2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参会外籍代表占会议代表的20%以上、参会并住宿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上,每次给予2万元的奖励;在四星以上酒店承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会议,且参会人员来自10个(含10个)以上的城市、参会并住宿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每次给予1万元的奖励;在四星以上酒店承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会议,且参会人员来自2个(含2个)以上的城市、参会并住宿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每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在区四星以上酒店承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会议,参会并住宿人员在100人(含100人)以上,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

  餐企年销500万元 奖

  为鼓励个体经营户做大做强,转为公司经营有优惠的税收减免,同时还有现金奖励。

  办法规定,从事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的限额以上商贸个体工商户,住宿餐饮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批发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零售年零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以其2012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为基准,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后,三年内每年纳税超出区级财政实得基准部分全额奖励企业。

  同时,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法人企业当年,还从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如下支持:对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0万元营业收入,增加奖励3万元;对年商品销售总额3000万元规模以上的批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元商品销售总额,增加奖励3万元;对年商品零售额1000万元规模以上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商品零售总额,增加奖励3万元;经商贸主管部门认定,当年实现销售额(营业额)500万以上的餐饮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

  商家举办节会促销 奖

  该负责人说,为鼓励商家多办节会,该区商贸企业策划举办大型商业营销活动,单项活动企业直接投入10万元以上,拉动销售(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经区商贸主管部门认定,按企业营销投入1%至5%予以奖励。

  同时,引进市以上大型展览节庆活动,经市会展主管部门认定,对承办单位按项目总收入减去项目总支出的差额计征营业税。对引进来区举办的特大型展会项目,对组团参展、参会的企业可给予适当补助。为鼓励汽车经销商做大做强,对该区注册汽车经营企业,参照区重点商贸企业按企业当年区财政实际入库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从区级财政实际收入增量部分,按15%计提奖励企业。 12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