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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沙区小微企业

  今年重庆市民营经济区县切块资金原则上全部安排给小微企业使用。8月7日,记者从区经信委获悉,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区县切块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区获得的2400万元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据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今年切块资金政策与去年相比在支持对象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调整。在支持对象上从去年重点支持大中小型企业,今年重点转向支持小微企业。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上针对小微企业实际门槛有所放宽,分5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以上三个等次:技术改造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新创办企业项目、农业产业化、商贸流通项目、现代物流项目、新型业态和配合企业发展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困难小微企业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产品生产所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额在50万元以上均可申报项目。

  据了解,小微企业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区经信委提醒,今年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18:00,项目申报途径为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http://www.spbjxw.com网址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