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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

2017年1-9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2017年1-9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56.5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9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8.02亿元,同比增长8.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549.88亿元,同比增长1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6.70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15.41亿元,同比增长8.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61亿元,同比增长13.2%。按消费类型分,1-9月份,商品零售5024.57亿元,同比增长10.8%;餐饮收入832.01亿元,增长12.7%。其中,9月份,商品零售553.89亿元,同比增长8.2%;餐饮收入94.13亿元,同比增长9.1%。2017年1-9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219.84亿元,同比增长30.4%,比限额以上法人非网络商品零售额增速高18.9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比重为6.7%,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1.8个百分点。附注 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