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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召开

  7月10日上午,全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在会议中心召开(如图)。会议总结回顾了前一阶段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分析矛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委书记杨宏伟在会上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创新机制,落实政策,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把黔江建设成为全市高山生态扶贫示范区。

  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春华,副区长刘仪、姚登惠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发改委、扶贫办、冯家街道、金溪镇等相关部门、街道、镇相关负责人围绕集中安置示范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整合流程、安置区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作了发言。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全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其中整合专项投资9300万元,群众自筹32700万元。启动搬迁农户安置建房3492户,新建住房36.3万平方米。新实施搬迁1890户,7365人,完成年度计划52.6%,其中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D级危房户等特困农户840户、3117人,占42.3%。实施集中安置1453户、5751人,占78%;分散安置437户、1614人,占22%。

  杨宏伟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建设全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程示范区,相关部门就要从推动贫困人口搬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后续发展、提高扶贫效益上做好示范,探索出一条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建设管理模式。

  杨宏伟说,群众是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主体,是直接受益者,要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中得到实惠。在建房用地上,要让利于民;在建房补助上,要倾斜于民;在建设模式上,要优惠于民;在后续发展上,要致富于民。切实增强搬迁群众“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杨宏伟要求,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组织保障、宣传引导、帮扶和督查考核。

  吴忠在会上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在看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正视差距,看到思想认识、政策宣传、建设管理、资金筹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和充分把握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新形势。

  吴忠强调,要统一认识,吃透政策,通过“打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突破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区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调研,争取上级更大支持;要全力解决安置点的用地问题,并坚持节约用地,提高集中安置模式的比例;要严格界定对象,确保让真正有搬迁愿望的贫困户得到搬迁,真正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