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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东城区“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东城区“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北京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及《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推动东城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东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京津冀地方志事业协同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区地方志工作实际和区位特点,在总结区地方志事业“十二五”期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东城区“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下,东城区地方志工作坚持以“科学记述东城,服务中心工作”为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积极开展方志资料征编,地方志、年鉴编纂及方志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十二五”时期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东城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主要成绩

1.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有关精神,明确贯彻落实的方法、途径和责任,确保《条例》《办法》和《纲要》落实到位,确保全区的地方志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及时在全区专兼职史志干部中进行学习研讨。召开多次专题会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史志干部的责任和使命;通过展板展示、印发《宣传手册》、在区政务网平台、《新东城报》和《东城史志》季刊上刊载文章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2012年开通东城史志网站,将《条例》《办法》《纲要》挂到网上,同时充分利用进机关、街道、社区、学校讲区情的时机,对《条例》《办法》《纲要》进行宣讲,并发放《宣传手册》,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办法》《纲要》的良好氛围。

2.稳步推进二轮修志工作。原东城区、原崇文区二轮修志工作分别于2010年、2009年正式启动。2010年6月两区合并后,按照市志办“一个编委会,一个办公室,两个编辑部”的安排,重新成立由区委书记任顾问,区长任主任,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北京市东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东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成立东城区志编辑部和崇文区志编辑部。两个编辑部各配齐配强由8名具有深厚的文字功底、挚诚的修志爱好、强烈的区域情怀及无私的奉献精神的老领导组成的编辑队伍,并建立起全区300余人的修志队伍,为修志工作稳步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编委会召开东城区地方志编委会主任(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修志工作。编辑部不断完善例会、值班、业务培训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编辑队伍培训,按部类实行分类指导,先后召开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扎实推进收集资料、试写稿撰写、初稿总纂工作,合理吸收专家意见建议,加快志书编纂进度,两部志书均形成初稿修改稿。

3.逐年出版《北京东城年鉴》。年鉴编辑部扎实推进年鉴编纂工作,积极参加市年鉴组织的培训学习,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编辑中的困难及问题;每年年初按时召开全区年鉴工作会议,邀请专家对全区年鉴主笔进行撰稿业务培训,提升年鉴编纂人员业务水平;编辑印发《北京东城年鉴实用手册》,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条目和框架,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规范化水平,顺利编辑出版《北京东城年鉴》(2011卷-2015卷)。

4.编辑出版系列地情丛书。编辑出版《北京市崇文军事志》《东交民巷图志》;协助东城区民政局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北京卷>(东城部分)》的编纂任务;完成《北京年鉴》区情概况及彩页专题照片报送工作;指导有关街道编辑出版《北京朝阳门人文历史750年》《建国门史话》,丰富了地方志资料库,为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资政服务。

5.不断深化学术理论研究。在省部级及以上中文期刊及有关专题研究文集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性研讨会征文与研讨活动20余次,在主题论坛、大会上交流发言8次,多次申报并承担研究国家及市级课题。

6.申报并承担研究课题。2014年申报北京市地方志课题:《关于二轮志书如何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研究——以正在编纂的二轮东城、崇文区志为例》《地方志在传承区县历史文化中的作用研究》经评审专家评审,同意立项为市地方志办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全市同意立项:重点课题为4项,一般课题为8项)。此两项课题已于2015年11月顺利完成,研究成果已编入《北京市2014-2015年度地方志课题成果集》。

7.深入推进方志宣传。积极开展送书、宣讲活动,先后深入东直门、朝阳门、东花市、北新桥、天坛等街道的社区,赠送地情书籍2000余册,建立史志图书角;编辑出版发行《东城史志》季刊,创办东城史志网站,在京网和《新东城报》开辟专栏,接受北京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专访,宣传史志文化、提供资政参考,充分发挥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功能。

8.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现开门修志,全面推动走出去、请进来。先后与中国社科院、首都高校和长沙、衡阳、武汉、广州、西安、大连、杭州、南京等地的兄弟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2014年,受东城区委组织部领导委派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二四团的邀请,区地方志办组织人员赴二二四团指导史志修撰工作,对二二四团十年简史的编写给予了实质性的推动。

9.获得的主要荣誉。《北京东城年鉴》(2011卷)在第一届北京市年鉴编校质量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北京东城年鉴》(2013卷)在北京市首届年鉴综合质量评比中获区县综合年鉴特等奖。2011年荣获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2012年荣获北京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在《北京年鉴》编纂工作中,东城区地方志办公室被评为先进集体,2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区地方志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地方志事业在自身建设和科学发展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科学记述东城,服务中心工作”方面还做得不够。为全区中心工作服务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作用,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执政借鉴和参考存在不足,尤其是在“以史资政,以史育人”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是“大方志”发展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大方志”观念不够清晰,关起门来做学问现象比较明显,与全区各街道、各部、委、办、局沟通联系不够密切,与其他区县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也不够紧密,与高校、教研机构合作也不够充分,在推动京津冀方志事业协同发展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多方有效资源为构建大方志发展格局服务。

三是依法修志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纲要》,不断加强对编修地方志和年鉴工作的执法检查。

“十三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区在首都城市战略中的定位,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以首善标准依法全面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推动京津冀地方志事业协同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修志编鉴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弘扬传统文化、建设首都文化中心区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落实《条例》及《办法》,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提供支持,建立依法修志的长效机制。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总结和汲取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存真求实、确保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把政治关、史实观、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打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民族的精品佳作。

6.坚持修志为用。把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地方志开发利用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不断提高北京东城年鉴的编纂质量,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形成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修志编鉴为主体,以地方史和地情丛书为延伸,以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志鉴理论研究为先导,以开发利用为导向,以网站、史志期刊、方志馆建设为载体,区域联动,上下结合,内外交流的地方志工作新格局,实现地方志工作由一本书到一项事业,从依法修志到依法治志的根本转变,开创东城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为启动第三轮修志打好基础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2018年前,完成第二轮《北京市东城区志》《北京市崇文区志》的编纂和出版任务。进一步明确志书指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规范指导人员的工作。继续实行主编负责制,保持主编人员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建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评议、审查验收等制度,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培训,落实篇目论证和备案制度,做好资料收集和考证工作,确保志书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刷规范。按阶段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北京市东城区志》(约100万字)2016年形成复审稿,2017年通过复审、终审,2018年正式出版;《北京市崇文区志》(约100万字)2016年基本形成复审稿,2017年通过复审,2018年完成终审并正式出版。

2.做好启动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宣传利用修志成果,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收(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

3.做好地名志的编纂工作。落实北京市地方志办的相关会议精神,联合区民政、规划等部门,依托街道力量,推动东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东城区地名志的启动与编纂工作,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二)构建大年鉴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年鉴编校质量和水平

1.编纂出版区级综合年鉴。《北京东城年鉴》由区地方志办公室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严格执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和年度特点;规范年鉴体例、框架结构、基本条目等;提高图文混排技术、装帧设计水平;修订《北京东城年鉴实用手册》,发给全区各单位撰稿人,对年鉴编辑及供稿单位撰稿人进行培训,提高编辑水平及供稿质量。抓好编纂、出版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资料价值和出版质量,努力打造精品年鉴。

2.推动有条件的单位编辑出版年鉴(部门、专业)。选取试点单位,加强重点扶持和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三)积极推动区地情馆(方志馆)和地方志资料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化、数字化水平

1.筹建区地情馆(方志馆)。要把区地情馆(方志馆)的建设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继续加强对区地情馆(方志馆)的调研和论证,在区地情馆(方志馆)立项、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建成区地情馆(方志馆)。要将区地情馆(方志馆)建设成为地方史志、区情地情资料的收藏展示中心;地方历史文化名人与人文历史展示中心;地方史志、区情地情的研究咨询中心;地方史志、区情地情研究与宣教中心;中外地方历史文化、区情地情文化的交流活动中心;建成爱国家、爱家乡、爱岗位的教育基地和地方史志、区情地情人才培养基地。

2.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充分发挥资料收(征)集制度和互联网的作用,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范围、多渠道地收(征)集与本区有关的地情资料,健全完善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要建立资料收(征)集、保管、使用等制度,使地方志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方志东城子网站”建成开通,并不断丰富其内容,为社会各界提供开放便捷的查阅、咨询服务。

4.提升地方志期刊质量。继续办好《东城史志》期刊,形成自己的办刊特色,稳步提升《东城史志》的办刊水平和质量。

(四)活跃学术研究氛围,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1.加强志鉴理论研究。活跃学术研究氛围,围绕地方志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积极申报市地方志课题;争取每年在全国中文社科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积极参加全国志鉴学术研讨和交流。

3.加大地情丛书编纂力度。完成《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东城》史料丛书等的编辑出版工作。

4.编辑出版《东城胡同概说》,为东城胡同、街巷研究提供史料基础。

(五)推动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开发利用现有志书、年鉴及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地情资料,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情文化丛书。发挥地方志的智库作用,组织开展全区地情状况、历史文化资源和风俗民情的系统调查,推出高水平的信息咨询服务、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服务领导机关决策,服务社会各界。

2.鼓励编纂规划外志书。启动并推动街道志的编修工作。通过调研或发放问卷方式了解各街道修志意向,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试点单位,启动街道志、社区志的编修工作。鼓励引导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编纂行业志、企业志、学校志、街道志等各类规划外志书,并依法进行管理、规范、指导和服务。

3.提升地方志文化建设。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发挥史志资政育人功能。

4.编辑出版《东城简史》和简史绘本,为东城区干部教育和中小学生教育提供乡愁教材。

5.加快推进京津冀地方志事业协同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对接共建、开放共享原则,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志鉴编纂交流与合作,在开发利用、理论研究、方志馆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合作交流,提升地方志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

(六)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提升修志队伍素质

1.制定地方志人才培养规划,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加强区级地方志专家库建设,选拔培养从事地方志事业的高素质人才,为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志鉴编纂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同时,对地方志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其不断丰富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3.加强岗位锻炼。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学习考察等锻炼队伍,扩大视野,提高能力。

4.聘请老同志和专家参与修志编鉴工作。聘请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参加修志编鉴工作,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同时,开门修志,注意吸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志

1.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面向社会宣传有关地方志的法规规章,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树立依法治志的意识。把相关法规规章列入有关领导、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其依法治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地方志办公室要按照《条例》及《办法》,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地方志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督查,细化检查标准,突出检查重点,增强检查实效,着力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构

1.加强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切实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区长担任,作为修志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地方志工作,确保领导到位。

2.健全工作机构。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并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完善主编负责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主编选聘和任用机制。

(三)保障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1.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区地方志工作机构所需工作经费、业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必要投入。

2.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资料收藏条件。区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财力,逐步加大对志鉴编纂出版、开发利用、资料收集整理和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四)健全奖惩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定期组织表彰活动,对在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条例》及《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未按规划纲要和编纂方案完成编纂出版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宣传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为地方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