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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州区内各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京科发〔2017〕97号要求,现就通州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二、进度安排: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7年5月31日、8月11日和10月9日。

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通州区科委企业科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注册填报认定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财务审计(鉴证)报告、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左侧胶装成册,封皮及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封皮左上角标明技术领域、右上角标明正副本,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申报书(申报系统导出PDF,非全部文件扫描件)和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四、企业年报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五(二)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资格有效期内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于2017年4月28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五、材料报送地址:

地 址: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9号楼103室。

联 系 人:郭华杰

联系电话:69528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