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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通州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进行异议工作的通知

通州区2017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期及异议期

公示期:2017年7月13日至8月11日。

异议期: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区科委提请复审。

二、异议类别

1、实质性异议:指对项目关键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推荐书填写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

2、非实质性异议:指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有不同意见。

三、公示及异议方式

1、公示方式:将评审结果在通州科技网和《通州时讯》上发布。

通州科技网址:http://kw.bjtzh.gov.cn。

2、公示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评审结果。

3、异议方式:对评审项目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并详细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并签名。需要保密的,在异议材料里说明。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

四、异议处理程序

1、属于实质性异议的,由区科委负责调查,有关推荐单位协助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属于非实质性异议的,由有关推荐单位调查、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异议各方须签名或加盖公章,报区科委。

3、区科委组织复审专家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审。复审专家做出复审意见报区评审委员会。

联系地址: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院9号楼203室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单位:通州区科委发展计划科

联系电话:89526651-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