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海政发〔2016〕35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适应商事制度改革需要,推进市场准入服务供给侧改革,营造首都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决定在我区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为引领,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和特点,创新登记方式,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工商登记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营造我区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创业创新,为全国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指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实现的登记方式。试点工作目标是:申请人无需到工商登记机关递交纸质材料及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登陆北京工商登记申请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网上身份认证,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及纸质申请材料的电子影像文件。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做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并生成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登记与审核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和电子影像文件是企业登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范围

1.先行试点范围:住所在海淀区的内资科技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2.扩大试点范围:住所在海淀区的全部企业登记业务。

(二)试点任务

1.实现无介质、无纸化,全程网上办理。立足我区企业登记注册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全程电子化要求和特点的企业登记程序,为企业登记提供更为便捷的注册方式。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进行无介质实名认证,自然人手持身份证件通过手机APP拍照上传到系统。采用系统生成规范化申请材料、申请人上传签字盖章页和证明文件图片的方式,完成登记申报,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配以短信认证和提醒。申请人通过系统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整合电子申报材料生成标准电子档案,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申请请材料齐全,经核准人核准并进行“北京CA”电子签名,生成不可篡改的电子档案存档。建立电子档案目录索引,设置每页电子档案的公开权限,满足行政审批人员、执法司法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不同的查询需求。

3.实现便捷的电子营业执照认证,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实用性。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信用网上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开放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端口,与审批部门、金融机构等系统对接,提供验证企业和数据推送的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验证技术,在企业信用网上开放企业验证入口,点击验证企业,系统随机生成验证码发送至电子营业执照账户,企业办事人员可从电子营业执照账户中获取验证码,录入企业验证端口,验证通过后即可证明办事人员与企业的关系。

4.实现企业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在部门间的互通互认和

共享共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是电子版营业执照唯一、权威、有效的官方发布平台,供企业、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验证。

(三)试点时间

2016年10月,启动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初期试点工作,实现内资科技类企业全流程网上设立登记、发行电子营业执照、开通企业执照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协调组,由孟景伟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由工商海淀分局、海淀园管委会、区政务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公安海淀分局、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协调组实行联席会制度,由工商海淀分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主要会商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互通互认等事项。

(二)资金保障

积极协调市工商局为登记系统全程电子化升级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全程跟进软件开发、机房改造、专项设备购置、安全测评等事项。

(三)政策支持

协调市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争取政策支持,在国家工商总局指导下,以其颁布的数据标准为基础,健全完善统一的符合全程电子化要求的数据规范,包括数据标准、身份验证标准、电子文件生成标准及电子档案存储数据标准等。认真梳理企业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规范、清晰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知识库,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沟通协调

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涉及环节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是对传统审核方式的颠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充实所涉及环节人员力量,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工作保障。

(二)扩大应用范围

在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初期,纸质营业执照同时向企业颁发,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认可工作,充分了解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

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舆情引导,广泛宣传全程电子化的便利性,形成共识,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践行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有关试点工作的问题,做好新试点模式的宣传引导,确保新旧模式平稳过渡。

(四)加强教育培训

加大对登记窗口及网上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工作人员在试点工作启动前熟练掌握新业务流程和登记系统的操作规则,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