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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

第六部分 营建绿色人居环境

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通过生态防护与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节能减排与资源集约利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广绿色生活方式等手段,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生态涵养功能,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全面提高区域生态文明程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和国家生态区目标。

一、建设首都生态屏障

(一)实施生态功能区划,推进分区生态建设

结合区域生态特点,实施生态功能区划,依据各生态区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制定相应生态控制政策。北部深山区重点强化林地保育和水源涵养功能,中部浅山区兼顾生态防护和农游结合,南部平原区打造宜居生活核心区。

重点对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区、生态敏感区、防风固沙区、重要养殖区等进行特殊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监管,重点实施封山育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湿地修复、流域治理、生态农业等措施,强化水源涵养、生态防护、生物多样性功能,推进区域生态系统的持续改善。

(二)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创建国家生态区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北部山区森林保育和生态恢复,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废弃矿山修复工程、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和森林保护合作项目,完成营造林38.4万亩,对10万亩林分较差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升级改造,着力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水源涵养能力和防风固沙能力。到“十二五”末,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3%。积极推进怀柔水库上游、雁栖湖及青龙峡上游小流域治理,完成4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达标率达到70%以上。加强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保护,进一步加大对喇叭沟门、崎峰山森林公园和宽沟、黄花城等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积极开展花园式试点、绿色旅游试点和绿色企业试点的创建工作。

二、营造优美城乡环境

(一)加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

严格控制空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加大区域供暖、汽车尾气、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的防治力度。实施集中供暖整合工程,积极改善以煤炭为主的供暖能源结构,逐步推进锅炉房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尾气治理,加强燃油油品质量管理,加快黄标车及高耗能运输车辆的淘汰更新,鼓励使用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控制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污染,保证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脱硫、除尘净化装置的正常运转,实现工业废气的达标排放。加强施工扬尘和裸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二)加强水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

实施潮白河水系主要河道生态治理和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治理汤河、怀九河、白河流域的河床生态破坏,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做好怀柔水库一、二、三级保护区、密云水库三级保护区水源保护治理工程以及水源八厂防护区补给区和应急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对既有区镇两级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再生水生产能力。重点针对山区人口集中区域新建一批小型智能化污水设施,加强虹鳟鱼养殖点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的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加大水环境在线监测力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公安、水务、城建、属地政府部门与环保执法机构的协同检查,有效控制水污染隐患。

(三)有效防治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

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化清运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大工业固废及尾矿库遗留问题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有效消除污染隐患。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业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对全区22个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废物清运、贮存、处置的监管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标准,强化噪声污染控制,积极推广降噪技术,鼓励隔声窗、低噪声排放新型公交车等产品应用,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四)切实推进城乡环境建设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农村“绿化、净化、美化、亮化、改水、改厕”等一系列治理措施,不断提高农村环境质量。积极开展镇乡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区80%的乡镇成为全国生态乡镇,累计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00个市级生态村。大力实施小城镇与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创建首都绿化美化园林式小城镇3个,首都绿色村庄10个。

高标准构筑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新城城市公共绿地按不低于每人16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到“十二五”末,建成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形成以林地、绿地为主体的大型滨河景观;重点建设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生态公园,实现园林式精品绿化;加强新城快速道路、公路、铁路、河流、高压线、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防护绿地建设,强化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城市绿化隔离带、湿地等周边生态景观绿地的保护。到“十二五”末,新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达到“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

三、构筑美好绿色家园

(一)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打造绿色生产体系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切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工业高端化升级,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项目,重点发展高技术、高价值、环境友好型产业,逐步构建符合低碳、绿色、循环理念的新型产业体系。按照“减量、循环、低碳、高效”的原则,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低碳排放的新技术与新材料,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鼓励食品饮料、包装印刷、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的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资源、废物的减量化。支持发展循环农业,持续加强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基地建设。

(二)加强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水资源管理。鼓励工农业生产中有效节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农田节水灌溉率,推动旅游景点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树立城乡居民节水观念,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应用。不断拓宽再生水利用范围,提倡在农业灌溉、施工工地、城市绿化、河湖景观、道路喷洒、公厕冲洗、车辆清洗等方面推广使用再生水,力争到2015年实现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建立雨水径流收集系统,推广雨水集蓄回灌技术应用。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充分挖掘现有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鼓励通过旧村改造和迁村并点,置换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积极引导镇、村工业向已有工业开发区集中,改善、调整平原地区的工业用地布局。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一批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亭和镇乡废品回收暂存间建设,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根据需求扩建既有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企业。

(三)构建高效能源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加大对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到“十二五”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用量占全区的能源消耗总量比例达到5%以上。

强化节能统筹管理力度和能力,完善节能基础工作,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实施节能预警调控,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严格做好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积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和重点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企业实施电机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推进供暖分户计量,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狠抓建筑节能,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深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四)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创建政府绿色办公模式。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采购可再生、可循环利用、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不同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以及信息化传输,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用品利用效率。

倡导居民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居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倡导居民按照国家标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鼓励居民养成随手关灯、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居民选购、使用绿色节能家电、节能照明灯具、节水型器具、小排量汽车、生态洗涤剂、环保电池等绿色产品。提倡居民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第七部分 释放改革开放的活力

一、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十二五”时期,要围绕新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问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镇乡机构设置,强化镇乡政府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的职能,强化镇政府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镇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管理机制和管理队伍,不断提高镇乡政府行使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pe#

(二)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体制改革,促进企业发展

大力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企业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府在企业和融资机构间的有效联通作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区内外金融资源,综合运用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交易、发行上市等直接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协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效率。加快企业信用信息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全区金融服务环境。

(三)推进社会事业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活力

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林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户承包经营土地权流转机制,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继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组织化程度,不断探索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强化“联乡帮村”帮扶机制,促进城乡联动发展。

二、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国际交往功能

“十二五”时期,在全面提升自身发展水平的同时,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国际形象,增强国际交往功能,推动与周边区县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共同发展。

(一)增强国际交往功能

依托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服务标准,提高对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提升城市功能,为不断扩大的首都国际交往提供安全、稳定、快捷、高效的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加强与美国威斯康辛州肯奴沙县、法国巴黎大区克里希市、韩国鸡龙市以及首尔市城东区等国际友好城市和地区在经贸、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大怀柔城市宣传力度,积极吸引国际驻京机构和组织来怀发展。探索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有效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营造国际化的社会氛围。积极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在怀柔设立分支机构。

(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对外资投资的引导,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坚持“引资”、“引智”和“引制”相结合,加大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高水平外贸。鼓励发展境外投资,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集团化发展方向,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品牌影响力大的国际文化会展、品牌会展和比赛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品牌,探索建立“中影怀柔—好莱坞”交流机制,不断扩大怀柔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建设北京面向世界的国际交往新城和会议旅游休闲之都。

加快引进信息咨询、外语服务、中介组织、国际旅行社等服务机构,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旅游、生活环境,促进不同群体相互包容、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和谐相处,培育理性、自信、开放、包容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的亲和力和包容性。引进国际旅游龙头企业,大力吸引国际游客。

(三)推动区域合作与共同发展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与分工,认真做好对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对口支援帮扶工作。不断加强与北京市各区县的信息、文化、人才交流,强化在经济、贸易、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水平。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联合促销、统一标准,共同打造区域旅游市场。

第八部分 规划实施

以国家和北京市各项政策为依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运用政府的调控手段,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资源保障,完善政策配套。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

一、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按照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拓宽渠道、保障有力的原则,提高税收服务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规划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积极培育新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各项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完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分配和监督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积极争取国家和市政府资金,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坚持收支平衡原则,优化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和促进投融资平台的运营与发展,发挥政府的投资引导作用,防范财政风险。

二、合理供应土地,提高集约利用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制定实施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强土地储备,合理规划土地开发和投放时序。以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原则,加强土地供应总量管理和结构调控,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发展用地,保证生态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城乡发展建设需要。积极推进开发区和城区用地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引导各类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推进农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强任务分解,落实实施主体

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任务和目标,运用公共资源确保重点规划任务全部实现,实现约束性指标,完成预期性目标。

针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努力做好落实保障工作,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发展、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上有所突破,促进区域科学发展。

四、健全政策体系,完善考核监督

着眼于关键领域,为支撑经济增长、鼓励自主创新、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城乡统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优化城市运行,制订出台一批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法规,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实施和落实。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解决发现的问题。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重大形势变化,结合市区政府决策,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规划调整意见,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五、加强规划衔接,增强公众参与

加强本规划与市级相关规划、怀柔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与专项规划、重点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内容,制订规划实施计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促使规划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发挥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强化公众在“十二五”规划实施中的参与。积极广泛地组织好规划宣传,发挥公众在实施规划中的作用,鼓励公众对于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