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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

  一. 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一)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至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潜在的、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 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

  4、 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 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 优先支持的项目

  (1) 列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的项目;

  (2) 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完成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3) 国家重点科研、开发计划待产业化项目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

  (4) 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有利于出口创汇的项目;

  2、 优先支持的企业

  (1) 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和效益好的企业;

  (2) 科技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创办的企业。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一) 贷款贴息;

  (二) 无偿资助;

  (三) 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三、创新基金的申请

  (一) 申请时间

  为每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 到市科委高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要求;

  2、 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innofund.gov.cn/ "申请材料"部分);

  3、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电子城科技园管委会科技促进部汇总,并转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或市科委高技术服务中心。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4、 由市科委高技术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邮寄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材料寄出后,非经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或增减。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通讯地址:北京3823信箱 北京复兴路甲1号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

  邮政编码:100038

  E-mail:shoul2@innofund.gov.cn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通信地址:

  北京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创业大厦

  邮政编码:100101

  E-mail: bjc@public.bta.net.cn

  (三) 申请材料

  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

  4、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草本

  5、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6、 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二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每年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3) 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5)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6)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7)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四) 申请咨询和申请资料的获取

  创新基金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可从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同时可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和购买;也可直接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购买。

  (五) 注意事项

  1、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2、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通过验收(包括验收合格或验收基本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相关政策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受理审批部门:科技促进部

  受理人:张南

  电 话:64318167

  办公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 电子城科技大厦150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