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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增长若干意见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9〕32号、33号)精神,结合丰台区经济发展特点,以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重点,为区内企业享受优扶措施提供便利

(一)推行市场主体即时登记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入驻我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一是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即时或两小时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二是咨询人员通过口头告知或填写一次性告知记录等方式,做好登记法规、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工作。对现有的一次性告知单进行改编和拆分,使之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切合申请人的需求。

(二)努力促进和扩大就业,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是联合区劳动局等相关部门走进校园开办创业指导课堂,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实现就业。二是在分局登记注册大厅设置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窗口,方便毕业生登记注册。三是严格执行“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收登记注册费”、“投资人可以专利、非专利、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下的,可按照出资人的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的规定。

(三)放宽准入范围,发挥集中办公区作用,支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新兴行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一是引导帮助各街乡镇搭建辖区楼宇集中办公区,并放宽入驻集中办公区企业范围,除从事涉及经营场所的前置审批行业、中介行业、加盟连锁行业的企业及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企业外,均可进驻集中办公区。二是引导网购等新兴行业进驻集中办公区。针对B2C或C2C式的网购行业多集中在住宅内而引发的办照难问题,可引导其在集中办公区内登记注册。

(四)开展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协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网络、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等渠道和组织加强对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的法规宣传,对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和程序进行公示、辅导与培训,提示企业需注意的事项,保证企业通过合法融资渠道做大做强。

(五)采取多项措施指导服务企业年检,提高年检效率,并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一是通过上门年检、集中年检、网上年检等多种形式对于非重点审查的企业从简从快办理。二是严格执行市局提出的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的措施规定。三是对经营活动处于调整期、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出资、2008年登记注册且未申报年检等困难企业,准予年检,给予一年调整期,帮助其走出困境。

(六)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方式。将与农业相关的行业纳入登记范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核准的一站式服务,为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全程辅导和跟踪服务。

(七)支持涉农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农村特色经济品牌市场竞争能力。扶持、引导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协助我区重点农村产业、河西特色民俗旅游品牌商标注册,指导、推荐两到三个申请著名商标注册。

二、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投资环境,推动区域投资与存量发展

(八)建立丰台区企业联系人顾问制,为区域大型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建立对口联系人顾问制。为企业配备工商联系人,发放联系顾问卡,通过这种方式与企业建立畅通的互动沟通,随时归集企业提出的意见、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

(九)建立区域投资意向信息储备库,加强横向联通,关注重点功能区建设,延伸投资与发展的定向服务工作。在登记注册咨询环节建立台帐,对相对人咨询的有关投资事项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形成企业投资意向信息,按照规模、行业、重点功能区等划分需求,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及时建立与完善相关服务机制,并为区域经济发展定位提供信息服务。

(十)推出登记注册自助服务模式,方便相对人的投资与注册,降低相对人注册成本。搭建登记注册自助服务平台,拓宽准入服务模式,实现二十四小时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方便投资人,降低相对人注册成本,优化区域投资服务环境。

(十一)完成年度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突破4000万元的目标,开通丰台区私营个体非公经济网站,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发挥私个协会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突破4000万元的目标。二是开通丰台区私营个体非公经济网站,为辖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搭建信息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同时加强与我区二十六个委办局等联席会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

三、积极支持丽泽金融商务区企业发展及重大项目的审批,做好扶持引导等服务工作

(十二)建立区域大型企业招商引资登记档案。对入驻商务区的大型企业工商登记数据进行归集、分析,定期对丽泽办等部门通报,为商务区经济发展决策服务。

(十三)做好工商注册费补贴工作。辅助相关部门对入驻其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国际金融机构总部或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省市级以上)或在该区纳税且注册资本金较大的总部型金融机构按比例进行工商注册费补贴。

(十四)搭建投资服务平台。加强与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对外联络办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为丽泽金融商务区的发展搭建投资服务平台,实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办理、特事特办及事后跟踪等一整套服务机制。

四、鼓励引导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骨干企业和标志性产品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十五)建立著名商标一户一档专项服务档案,详细掌握辖区著名商标企业情况。透过著名商标专项服务档案,详细掌握辖区著名商标企业情况,积极引导、帮扶企业发挥名牌效应,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协助推进丰台区企业驰、著名商标的申请工作。

(十六)为区属企业商标注册提供指导与服务。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提前介入区内重点、重大项目的商标注册,引导潜在规模企业和项目主体进行品牌的先行注册,提升企业发展的软实力。

(十七)打造重点功能区的商标品牌。打造以大红门服装商贸区为核心的商业品牌;扶植以科技园区为核心的高科技品牌;规划以王佐地区为核心的旅游生态品牌;创建以丽泽金融商务区为核心的金融高端产业品牌,实现以品牌促发展。

五、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增强区域消费信心

(十八)提高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互联网、传真、信件等渠道投诉举报信息的受理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畅通和完善消费侵权信息的受理渠道,细化受理环节,完善受理流程,规范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受理服务水平。

(十九)深入开展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网络建设,提高经营主体的消费投诉调解能力。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建立22家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指导企业正确解决消费纠纷,并借以提高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意识,打造区域放心消费环境。

(二十)掌握消费舆情,指导消费,建立社会化消保维权工作机制。通过工商工作站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采取消费心理调查、舆论引导、媒体宣传、消费课堂、集中咨询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转变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能力,从而做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

六、营造公平竞争新秩序,切实维护交易安全,打造“信用丰台”

(二十一)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实现标本兼治的行政执法目标。一是对于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小,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因残疾或者下岗失业等原因生活确实困难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二是协同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加盟连锁、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社会影响大、危害大的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大、要案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对企业年检中发现的异地经营企业暂不予以处罚,采取行政指导,引导其进入集中办公区。

(二十二)强化重点领域专业监管,深化信用监管,净化投资环境。一是定期发布投资警示提示信息,加强对加盟连锁、合同欺诈等高风险经济违法行为的警示力度与频次。二是加强对写字楼、商住楼宇的监管,建立物业管理机构的联络员网络,掌握楼宇内企业进驻情况和经营动态。三是以企业融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完备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加强信用信息的宣传与利用。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