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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一)全面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对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区政府各部门必须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清理现有规章和政策,对其中含有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内容进行修订。

  (二)拓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空间。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现代都市产业、现代服务业、综合培训、科研、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在上述领域的准入条件、资质认定以及信贷、财税、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享有同等待遇。

  (三)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区域建设创造条件。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要通过区政府网站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开发布。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区私个协及有关行业协会网站应及时转载,确保非公有制企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四)设立西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和规范资金管理。该资金重点支持建设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包括公益性培训、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等。由区发展改革委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决策和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五)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西城区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依靠信用参与竞争的能力。与贷款银行、担保机构紧密合作,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和征信建库工作。经西城区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推荐,并通过信用评级的企业,可申请享受评审费补贴50%的优惠政策。

  (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建立西城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切实发挥驻区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作用。全面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信用服务为一体的融资通道。通过推进信用评价、有效控制风险,采取信用担保与抵押担保相结合的方式,合理降低担保门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西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会通过信用评级的会员企业,经评审符合我区产业支持政策的贷款担保项目,给予企业50%贴息补助,单项补助金额最高限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