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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山区2018年大型货车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2018年大型货车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房山区2018年大型货车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区大型货车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要求及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于构建安全畅通的运输秩序、服务于助推大气环境改善、服务于“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科学把握治理大型货车运输秩序工作规律,积极拓展治理途径,坚持固本强弱、聚焦重点难点、发力专项整治,确保全区大气质量、市容环境良好和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组织公安、交管、路政、运政、城管、环保、城市管理、住建、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力量,集中整治大型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尾气超标、道路遗撒、乱倒垃圾渣土、运输劣质燃煤以及闯红灯、酒驾、违法行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持续有效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动机制和区域联防机制;进一步挤压途经我区的外埠货运车辆运行空间,借力首都地区环线高速的启用,有效缓解我区区域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推动货物运输标准化工作常态化,维护依法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管设施建设,助力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职责

1.由房山公安分局牵头,以公安和交管部门为主要突击力量,其他单位全力配合,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快速果断、机动灵活的方式方法,严厉打击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上的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逆行闯卡、寻衅滋事、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协同属地乡镇(街道)与河北省公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建立长效协调机制,抓好重点路段的管控,严厉打击输入性非法运输行为。

2.由区水务局牵头,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拒马河沿线、大石河、永定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私挖盗采和违法运输砂石料行为的治理力度。

3.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协同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部门重点治理建筑垃圾乱倒乱卸、不苫盖、扬尘遗撒等违法行为。

4.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治理区内非法砂石料场的违法经营及房易路、107国道等重点路段、重点地区机动车维修店铺侵街占道和路边违法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私拆乱改、阻塞交通和污染环境等不法行为。

5.由区住建委负责,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区属12家建筑搅拌站企业的生产规模、运输设备和源头、末端等情况加强行业监管。

6.由区经信委牵头,协同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对区内大型货车非法生产企业、改装企业、维修企业、经销企业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对无照经营的非法改装黑窝点坚决取缔。对超范围违法经营为非法改装提供便利的维修点,坚决处罚并停业整顿。

7.由区环保局牵头,协同房山交通支队、区交通局等部门,严格执行车辆排放相关标准,依托综检(治超)站点加强对进京外埠机动车执法监管工作,严控尾气超标大货车通行。

8.由区交通局牵头,本着“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原则,全面、准确梳理物流货运企业底数,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异地经营的物流企业,同时重点治理物流货运企业周边道路机动车侵街占道和乱停乱放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1月至7月)

1.全面动员,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全区动员大会,整合各部门力量,全面部署此项工作。二是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型货车运输秩序整治的通告》,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三是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印发《致货运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一封信》,增强货运经营者认知度和遵纪守法意识。四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正面引导,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强化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健全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各部门根据《北京市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动操作规程》要求,按照“交管部门拦截引导、路政部门称重检测、运政部门指挥卸载、治安部门维护秩序、路政部门移送案件、交管部门处罚记分”的规程进行操作。交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由市交管局把相关资料反馈至市治超办,市治超办将汇总的案件信息移交市运输局,由市运输局和区交通局依法开展“一超四罚”工作,符合超限超载失信名单报送条件的,按照市治超办和市运输局工作要求,及时填报失信信息。

(2)加强固定站点、卡点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现有6个综检(治超)站点“护城河”功能和联合管控作用,严格24小时勤务制度,将治超与空气重污染防控整合起来,严控超限超载、尾气超标等违法大型货车上路通行。加强对八一桥、张坊大桥、长阳大宁山庄路口及新增治超检测点的值守和管控,有效阻断违法车辆的绕行线路。充分发挥公安部门首都外围防控站点的作用,立足站点开展大型货车查控工作,对疑似违规车辆先行拦截,及时通报房山区大货车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处理。

(3)继续加大流动、机动执法力度。延续和保持2017年大货车运输秩序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规模,继续从各单位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成6个流动巡查组,分为三大片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房山公安分局、区打非小分队牵头负责西南片区,涵盖张坊、大石窝、长沟、琉璃河、韩村河、石楼、周口店等地区;由房山交通支队、区交通局牵头负责东北片区,涵盖阎村、河北、青龙湖等地区;由区城市管理委、区环保局牵头负责中心城区,涵盖城关、拱辰、良乡、西潞、长阳、窦店等地区。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采取全天候巡逻、适时择机、快速反应、主动出击等方式,对区内重点地区和路段进行全覆盖的监督管控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高限处罚大型货车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京津冀联合治超执法工作。继续增进与河北省保定市和大兴、门头沟、丰台等周边区的联系沟通,适时召开“房保”两地联合治超联席会议,推进站点建设、源头治超、案件移送、责任倒查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实现区域联防联治;不定期开展京津冀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促进京津冀联合治超一体化格局,加强对京港澳高速、京昆高速、107国道等跨省际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堵住跨区域违法行为退路。

3.加大投入,完善治超设施。一是加快推进非现场监管工作,形成长效协作工作机制。由房山公路分局牵头,结合我区道路实际情况,对非现场监管硬件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法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事后监管、查处。二是作为对现有检测站点的补充,积极申报规划新的治超检测点。按照市治超办《关于申报治超检测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货车通行特点和货运源头单位分布情况,规划在京昆高速张坊入口处附近、阎周路与107国道交接处(福源蕙业路口)附近、京昆高速坨里入口处设置治超检测点。三是推进物防设施建设,加强乡村公路保护。按照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保护工作的通知》(市治超字〔2018〕5号)的要求,积极推进进京口乡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建设工作。

4.建立信息网络,鼓励群众监督举报。一是由房山公路分局积极与首发公司沟通,争取获得各高速路出入口工作站的支持与配合,及时提供违法违规车辆相关信息,实现高速路和普通公路、市政道路联防联控。二是多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运输行为。

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区治超办继续实行奖励机制,同时按原补助标准,为参加联合执法的人员提供饮水和用餐。区机关服务中心合理调度执法车辆,保障执法用车需求。

(二)新常态管控阶段(2018年8月至10月)

在集中治理阶段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开展持续性常态治理。一是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各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开展24小时不间断、不定期、全覆盖的巡道、查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查处。二是各固定站点继续加强日常管控,坚持逢车必查、逢车必检、逢超必卸、违法必究的原则,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各执法部门对严重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四是继续加大投入,持续推进重点路段限高限宽设施的建设工作,完善道路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提高物防、技防能力。五是通过北京市西南交通枢纽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公安、交通、公路等相关单位视频资源,实现多部门资源互联互接,初步形成全区重点道路及路口的视频监控网络,在执法过程中将视频监控网络与物防设施相结合,形成了全区闭合管控。

(三)年度收尾总结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期间的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进一步健全货物运输管控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落实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巩固治理成果,谋划、制定下一年度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执法合力

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执法力量到岗到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授权,各尽其职,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提高联合执法效率。

(二)完善机制,加大考核力度

建立例会、会商会、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召开例会,各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商会,各部门、各流动巡查组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主管领导按值班表顺序,轮流到指挥部(区交通局西南交通枢纽综合管理平台)值守,掌握相关动态并负责进行指挥、调度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分级考核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考核各主责部门、各部门联合考核各执法站点、各执法站点考核执法人员。重点考察相关执法部门的值班、执勤和完成任务情况,并按出勤次数和值守时间打分,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年底与全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绩效考评挂钩。

(三)加强监督,严明执法纪律

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严格执行治超“十不准”、“五坚持”、“八项制度”,防范、杜绝发生违法乱纪行为。违法违章车辆接受处罚、处置后由主责单位负责人会签后才可放行。对流动巡查组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制定任务清单和综合执法指南,按照责任区,通过远程监控、现场考评、调取执法记录等途径,督查各组每天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流动巡查情况。

(四)畅通渠道,及时上报信息

各执法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每次联合执法的情况和数据,包括处罚违章车辆的类型、数量和罚款数额等报送至区治超办(地点:区交通局314房间;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6034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