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延庆区财政局积极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

从2016年夏秋季征兵开始,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8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5万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双倍标准发放。并且根据2016年第32次区常务会议,从2016年9月起,对我区新入伍的义务兵每年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万元;在义务兵服役期间,对其家庭每月发放500元定期生活补助。

2017年,我局积极筹措资金850余万元,落实我区义务兵各项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