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在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进程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纲要》和做优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要求,作出决定如下:

  一、把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

  (一)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做优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加快中关村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二)海淀区政府统筹各项经济发展资金,每年安排总规模不少于8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产业升级、融资环境改善、产学研平台搭建、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系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制定海淀区创新企业标准,出台《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和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迅速发展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四)重点扶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和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经济。制订海淀区重点产业及技术目录,支持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

  (五)大力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积极引进适合区域资源条件和发展方向的高效益、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企业,对重大引进项目给予支持。

  (六)大力培育、支持重点企业,积极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及相关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政策配套,推进企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上市,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三、加快具有中关村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推进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进行行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对自主创新研发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尖端技术和人才,对引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资金补贴等支持。

  (八)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研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对平台建设及服务项目给予支持。

  (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标准化和专利战略,对研制并获准颁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专利申请和维持给予补贴。

  (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建设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并落实促进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发展的政策,鼓励大学科技园、各类孵化器、专业园区、专业服务机构为技术合作、成果转化及企业孵化提供优质服务。

  四、整合各类要素资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对创新技术和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对具有特殊性或唯一性的高新技术产品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推动建立市场信息平台,支持各类市场推广活动。

  (十二)整合金融资源,积极完善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融资环境。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拓宽担保渠道,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适合高新技术技术企业特点的贷款融资,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型企业债券、信托发行、典当等方式融资,对企业给予贴息、补助。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升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12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