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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看农村,短板在低收入农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惠农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增收机制,精准帮扶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努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根据《贯彻实施〈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京办字〔2016〕14号)的工作要求,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了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调查。 该调查周期为2016-2020年;调查范围为在我市10个远郊区中经过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确定的7.3万户、15.6万人和234个低收入村;调查对象采取分层抽样方式,从7.3万低收入户中抽取4200户。 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达到10698元,同比增长19.4%,明显快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的增速。表 2016-2017年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情况 项目 2017年 2016年 增速(%) 绝对值 构成(%) 绝对值 构成(%) 人均可支配收入 10698 100 8961 100 19.4 1.工资性收入 4477 41.8 3954 44.1 13.2 2.经营净收入 617 5.8 775 8.6 -20.4 3.财产净收入 646 6 451 5 43.2 4.转移净收入 4958 46.3 3781 42.2 31.1 从收入构成看:低收入农户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4958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6.3%,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4477元,占比41.8%,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达到646元,占比6%,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从收入增长看:四项构成呈现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均达到两位数,分别为13.2%、43.2%、31.1%,其中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在当前农业“调转节”、减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经营净收入下降20.4%。 从增收贡献率看:2017年,因两次提高福利养老金水平、减免低收入农户新农合保险金和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等政策集中释放,带动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7.8%;公益性岗位向低收入农户倾斜、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提高促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1%;,财产性收入主要受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标准提高的影响,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