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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基本完成 普查取得丰硕成果

一、农业普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 2015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三农普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全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资产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新兴业态发展等方面的新情况,反映农业发展新趋势、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支持和数据支撑服务。 此次普查的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数为2016年年度数据。普查对象为北京市辖区内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具有北京市农业户籍的家庭户,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全市共涉及农户103.3万户,农业经营单位1.2万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户)3.2万个,乡镇(涉农街道)普查对象196个,行政村(涉农居委会)普查对象3838个,共获得了6亿笔普查基础数据。 二、农业普查的主要特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关键时期开展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在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以“首善之区”的标准,以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4.6万名普查人员勤勉敬业、认真负责,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可信。 2017年1月1日,在普查登记第一天,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汪洋来京考察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对北京三农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7年4月,国务院农普办事后质量抽查组对我市三农普数据质量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市三农普的普查对象漏登率和重登率均为0,普查工作符合国务院农普办的各项要求,普查登记工作规范严格,普查登记数据真实准确,普查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北京“三农”发展现状。 我市三农普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各级政府重视,强化普查工作落实 市政府将三农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市领导在试点、摸底、登记等重要环节部署并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农普办做好相关工作。14个涉农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普查经费、人员等实际问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精准方案设计,突出北京“三农”特色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符合国家要求,体现北京特色,满足三农治理需要,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目标”的普查原则,以摸清北京农村地区“人、地、业、居”为出发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新三起来”等首都“三农”特色设计北京普查方案。着重反映农业生产新格局、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此次普查,北京普查方案共涉及1043个指标,比国家方案增加了253个指标,普查的内容包括“三农”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城乡要素流动、美丽乡村建设等13个方面。 (三)创新技术手段,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与前两次农业普查相比,首次在农业普查中利用手持智能终端(PDA)进行入户登记并实时传输上报数据;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大宗农作物面积测量;通过联网直报方式由乡镇和行政村普查对象直接报送普查数据,提高了普查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干预,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提前谋划研究,提升资料开发时效性 在做好普查成果发布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利用遥感测量成果研究建立了“北京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指标体系”,从绿地、水域、农作物、城市热岛、大气等五个方面对全市及各区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定期监测;开展农普地理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围绕当前全市“三农”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启动课题研究,加强普查成果转化。 三、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成果 (一)普查区域常住人口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市普查区域常住人口1001.6万人。 从户籍所在地来看,京籍人口621.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2.1%,非京籍人口37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7.9%。 从就业情况来看,从业人员602.8万人,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分别为50.9万人、116.6万人、435.3万人,占比分别为8.4%、19.3%、72.2% (二)土地经营情况 2016年,全市实际经营的农业用地1310.2万亩,其中,实际耕种的耕地157.8万亩,比二农普减少了120.6万亩,实际经营的林地1032.0万亩,比二农普增加了214.1万亩,实际经营的园地116.1万亩,实际经营的草地及其他4.4万亩。 2016年,全市共有3442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农用地面积418.9万亩。全市共有49.2万的农户和农业经营单位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入、流出土地。 (三)农业生产经营情况 2016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15.7万亩,与二农普的407.9万亩相比减少了近一半。其中,小麦减少了74.1%,玉米减少了52.6%。2016年末,生猪、牛、鸡的规模化经营比例分别为84.9%、86.9%、93.4%。 从经营方式来看,2016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收入150.7亿元,接待游客2亿人次;设施农业中,温室占地面积11.2万亩,大棚占地面积9.8万亩,温室、大棚的收入为52.5亿元。 从要素使用来看,2016年农业节水灌溉面积为271.6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94.0%;玉米每亩化肥施用量为33.5公斤/亩,小麦每亩化肥施用量为39.2公斤/亩,玉米、小麦等主要作物农药喷洒次数在2次及以下的占96.0%。 从智能化程度来看,2016年,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有174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38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单位共计8370个,占全市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单位的比重为2.0%。 (四)农村地区居住条件情况 乡村治理方面,2016年末,在全市3838个行政村和涉农居委会中,有村规民约的3761个,占98.0%,进行村务公开的3764个,占98.1%,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3832个,占99.8%。 住房条件方面,2016年,全市拥有住房的农户101.7万户,占全部农户的98.5%,拥有2处及以上住房的20.5万户,占全部农户的19.9%。全市62.6%的村实施了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涉及28.7万户农户。 生活性基础设施方面,在全市3838个行政村和涉农居委会中,有生活污水管网的占46.8%,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占99.3%,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的占93.8%,进村主要道路路面完好的占67.7%,村内主要道路路面完好的占57.1%。 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农村地区拥有图书室(馆)、文化站677个,剧场、影剧院53个,体育场馆40个;小学的专任教师人均负担学生数为12.2人,中学的专任教师人均负担学生数为6.4人。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1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及乡村医生2.6人。 四、农业普查后续工作 农业普查调动了全市各方力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获取了大量反映“三农”家底的基础数据,普查数据来之不易,非常珍贵。下阶段,我们将着力做好三农普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利用工作。 一是发布普查公报和数据解读。市农普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普查公报(第一号至第六号),做好普查数据的解读工作。同时,在北京日报全文刊登《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后续还将结合两次农业普查的数据,反映十年来我市“三农”发展变化情况。 二是开展普查数据深度分析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业普查数据为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三农”政策提供了翔实的普查数据。我们将充分发挥各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首都“三农”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开展有深度、有内容、实用性强的分析研究,使农业普查的数据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百姓生活。 三是编辑出版普查数据年鉴资料。我们将积极推进普查数据的共享共用,加大普查数据公开力度,将编辑出版普查数据摘要、普查数据年鉴等普查资料,同时,还将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普查数据,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数据和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普查对象、社会公众提供普查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