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开发区政策】关于印发《池州开发区2016年度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池州开发区2016年度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业经1月11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池州开发区2016年度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16〕52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池州开发区2016年度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资金来源和分配方案

(一)专项资金是指由市基地办划拨和开发区配套的用于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的发展资金。2016年度市基地办划拨开发区专项资金3000万元,开发区配套5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划拨情况据实确定。

(二)专项资金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资金。安排5000万元,按开发区投融资委和管委会相关会议确定的项目实施。

2.企业(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重大半导体产业在建和已投产项目。

二、企业(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基地内半导体企业享受的项目补助专项资金采用直接补助和借转补形式。

(一)直接补助。适用于按《中共池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池发〔2015〕4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池政〔2015〕65号)等市级政策支持范畴,需要开发区配套支持的半导体企业(项目)。

(二)借转补方式补助(不含已获得市基地办支持的企业或项目)。补助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借转补协议,协议就资金使用相关事宜进行具体约定。

企业申报借转补专项补助资金的条件和标准:

1.2016年度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3年内实现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生产性入库税收不低于200万元。

2.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半导体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制和关键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等。

3.单个企业(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按企业(项目)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有效凭证的20%支持,或企业承诺的3年内(2016-2018年度)实际上缴的生产性税收予以支持,执行标准参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池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2015〕65号)执行。

4.企业(项目)完成验收前,开发区基地办或相关部门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其他项目申请(国家和省、市级项目除外)。

三、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进度安排

(一)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由基地办受理初审后,上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开发区财政局拨付款项。

需提供材料:《池州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借转补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池州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协议》;项目投资入园合同或协议;项目备案核准批文;公司证照复印件;证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技术研发、合资合作等文书或凭证;其他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安排。资金拨付坚持分期拨付、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相应企业。一期拨款为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50%,剩余款项待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验收完成后拨付。

四、项目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向基地办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开发区基地办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情况面向社会公示7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可凭《验收报告表》申请拨付余款。验收不合格或未完全达到资金使用协议要求的,将全部或按比例收回借转补资金。

(二)项目验收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生产性入库税收40分、产值25分、固定资产投资25分、产品性能及带动性10分,税收、产值、固定资产投资三项指标每超额完成5个百分点,加1分。考评得分100分及以上的为验收合格,借转补资金全部转为对企业的补助;得分60分(含)以上的,按得分比例给予企业相应补助;得分60分以下的,收回全部借转补资金。

五、监督检查

开发区财政局、经贸发展局应对资金拨付、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督促建设单位加强专项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开发区基地办负责解释。

附件:1.池州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借转补协议

2.池州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借转补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3.池州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验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