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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颁布实施

6月1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涵盖了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四省(直辖市)的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和宣城在内的26个城市。

规划提出要将长三角城市群打造为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充满活力、高端人才汇聚、创新能力跃升、空间利用集约高效的世界级城市群框架,人口和经济密度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提出了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升级,健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