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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

伪劣专项整治的通知

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全力做好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市创建创卫工作贡献力量。

二、细化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根据《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方案》,结合部门自身职责,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步骤、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工作总结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一个月,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现场执法检查记录报送市双打办。

联 系 人:刘俊

联系电话:3023756

电子邮箱:xcssdb@126.com

特此通知

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

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市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针对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根据市领导要求,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犯罪案件,惩处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处理违法人员,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及范围

(一)整治范围:1.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周边;2.大型商场超市。(名单附后)

(二)整治对象:1.市区21个农贸市场、6个大型商场超市经营主体;2.各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周边经营户、大型商场超市及场内经营户。

三、整治重点内容

工商质监部门:围绕食品、药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针对农贸市场以及周边区域、大型商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无证制售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商标以及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加大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食药监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以及周边区域、大型商超生产、经营各类食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针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加大质量监测抽查频次,查处生产经营主体套牌生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林业部门:严厉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文广新部门:加强印刷复制销售监督检查。

卫计委部门:加大消毒产品抽检力度,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使用环节监管。

税务部门:加大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加强对农贸市场以及周边区域经营企业、大型商超的日常税收征管,严查侵权假冒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宣传部门:组织相关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上述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市区21个农贸市场、6个大型商场超市全覆盖。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双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