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裕安区小微企业再获政策扶持

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我市积极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为创业创新减负。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两项措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再度加力。一是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延长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再度加力。从延长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看,今年上半年,我市月销售额在2万—3万元的小微企业3105户次,减免税收200余万元;个体工商户9688户次,减免税收600余万元;查账个体其他个人73户次,减免税后5万余元。按照今年上半年的数据估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后,每年能为我市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1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