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李锦斌主持召开省级林长第一次会议。他强调,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坚持生态优先,勇于实践创新,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坚定信心;聚焦绿色发展,实现永续利用,切实抓好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强大合力,着力把林长制改革打造成新时代安徽改革的特色品牌,为全国趟路子、为群众谋福祉。省长、省级总林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级副总林长信长星,副省长、省级副总林长张曙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省林长制改革和合肥、宣城、安庆市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安徽省省级林长制会议制度》《安徽省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安徽省林长制省级考核办法》《安徽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李锦斌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强调,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党全社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些重要论述一脉相承、与时俱进,成为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锦斌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3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一年来,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三个试点市精心组织安排,非试点地区积极主动跟进,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极大的工作热情。推进林长制改革,着力解决了理念淡化问题,保护意识切实增强;着力解决了职责虚化问题,工作责任有效压实;着力解决了权能碎化问题,部门联动优势凸显;着力解决了举措泛化问题,精准施策成效显著;着力解决了功能弱化问题,林业效益大幅提升。
李锦斌指出,总结一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推行林长制改革,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为指引,最重要的在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最关键的在于各级党政干部勇于改革、敢于担当。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重大实践探索;推深做实了“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是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重大工作抓手;推深做实了“保护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的理念,是推进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推深做实了“环境就是民生,青山也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是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
李锦斌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要紧扣“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落点,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要聚焦“护绿”这个主要职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修复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把生态治理水平提升起来。要聚焦“增绿”这个重要途径,紧密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围绕重点区域、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好年度造林计划,实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把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起来。要聚焦“用绿”这个生态福祉,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和生态扶贫,把林业综合效益提升起来。要聚焦“活绿”这个动力源泉,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林业抵押和交易规模,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把林业改革红利提升起来。
李锦斌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全力以赴抓推进,全程问效抓落地,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认识要再深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林长制改革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当一方林长、保一方生态、富一方群众。工作要再加力,将林长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督察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责任要再压实,抓紧制定符合林业实际、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以考问效、以考促行。政策要再完善,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管用、运行高效的政策体系,为推进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氛围要再浓厚,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良好环境,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江淮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李国英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必须明细目标要求,立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管控指标,特别要按照森林资源总量足、质量优、利用好的总体原则,研究形成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体系,科学指导林长制实践。要健全工作体系,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推动林长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完善公益林保护、林业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等方面政策措施,为林长制实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