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裕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裕办〔2015〕29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区直各单位:
《裕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裕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招商工作新形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服务力度,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就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帮办内容
裕安区招商引资的项目洽谈、签约至建成投产过程中,企业需要帮办的事项。
二、帮办体系
建立由分管招商的区委、政府领导牵头,引资单位、落户单位、职能部门、帮办领导组办公室帮办“五位一体”的帮办体系,实行全程帮办服务。同时每位牵头联系招商引资项目的区几个班子领导要协助和督促帮办工作落实,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引资单位职责:选定一名帮办员,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协调办理各项帮办事项;协助落户单位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二)落户单位职责:为每一个项目指定一名帮办员,为企业全程帮办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协调项目用地、水电等,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职能部门职责:区发改委、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选定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帮办员,积极协助落户单位帮办员对项目涉及本部门的问题给予协调解决。
(四)帮办领导组及办公室职责:由区委、政府分管招商的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主要审批备案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由招商局局长任主任,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职能部门帮办员为成员。负责编制帮办清单,建立帮办项目台账,记录、更新帮办事项办结信息,对清单进行销号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区领导批办或帮办上报的帮办事项,筹办召开协调会有关事项;协调帮办工作的调度督查,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受理与帮办相关的投诉;负责对帮办工作考核评价。
三、帮办流程
(一)编制帮办清单。对符合帮办条件的项目,由招商项目引资单位提出帮办事项,报区帮办办审核确定,及时编制帮办清单,确定帮办单位、帮办员、帮办事项、办结时限等,下发至帮办单位。帮办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落实帮办事项。帮办单位按交办的清单落实有关事项,在帮办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或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及时申请区帮办办列入会商会解决。
(三)协调解决问题。区帮办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二次招商项目协调调度会议,集体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有关问题。重大项目实施过程遇到问题,引资单位可随时申请帮办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四)实行清单销号。对帮办清单列出的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办结一项,销号一项。
四、保障机制
区效能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帮办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规范管理,将帮办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内容。
(一)开展满意度测评。区帮办领导组定期汇总区领导对帮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定期组织企业对帮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帮办员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企业帮办员对职能部门帮办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
(二)实行动态瞥查。项目牵头的区领导对项目帮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区帮办领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现场,对帮办清单办结情况进行督查销号,对帮办清单办结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严格奖惩激励。根据满意度测评、动态督查等情况,对帮办单位、帮办员的帮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年评选“优秀帮办单位”和“优秀帮办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帮办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列入单位的“千人评”考核进行惩戒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