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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综合政策--投资申办程序服务

投资申办程序服务

马鞍山市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表制收费,一站式审批服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其中,外来投资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其中总投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市商务局批准企业合同、章程,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然后持有关证件至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登记备案。

需新征用地(或要变更用地性质)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其用地已经纳入经营性用地计划,先到土地发展中心参加土地挂牌、招标、拍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新征用地(或要变更用地性质)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其用地没有纳入经营性用地计划,根据投资目的规模和性质,由规划局确定用地意见报政府审批。

在马鞍山市各开发园区、新区、示范园区内投资的项目,业主准备相关材料,由各开发园区、新区、示范园区代为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外商批准证书、企业组织代码、营业执照、外管登记、纳税登记、银行开户等方面的手续,并为投资者提供全程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