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口岸办会同各驻闽口岸查验主管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福建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并由省口岸办印发实施。《措施》共33条,通过减少监管环节、优化通关流程、推广风险管理、加强互认互通、推广无纸化作业、强化科技通关、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降低物流成本8方面具体举措,促进跨境贸易提速、增效、降费,提升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减负增效。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家口岸办印发会同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并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地部署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跨境贸易“优流程”“减环节”“减单证”“降成本”,提升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5月,海关总署召开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要求充分认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借鉴推广京津沪三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作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不仅要落实好规定动作,各地还要有自选动作,形成长效机制。
我省高度重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郑新聪副省长先后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改革,努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口岸办把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作为评价口岸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尺,在全省口岸全面部署落实国家口岸办印发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并借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做法,于今年6月1日在全省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通过条块结合,集中行动,争取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口岸营商环境大幅度提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查检合一”,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和覆盖面等有效手段,我省口岸通关时效和跨境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工作已取得成效。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省口岸办结合实际,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福建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着力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并进一步开拓创新,推动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取得较大幅度提升,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省口岸办将分别赴各地口岸开展检查督导,加强重点环节疏堵提速,指导全局推进,推动在年底前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家口岸办印发会同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并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地部署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跨境贸易“优流程”“减环节”“减单证”“降成本”,提升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5月,海关总署召开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要求充分认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借鉴推广京津沪三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作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不仅要落实好规定动作,各地还要有自选动作,形成长效机制。
我省高度重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郑新聪副省长先后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改革,努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口岸办把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作为评价口岸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尺,在全省口岸全面部署落实国家口岸办印发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并借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做法,于今年6月1日在全省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通过条块结合,集中行动,争取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口岸营商环境大幅度提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查检合一”,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和覆盖面等有效手段,我省口岸通关时效和跨境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工作已取得成效。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省口岸办结合实际,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福建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着力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并进一步开拓创新,推动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取得较大幅度提升,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省口岸办将分别赴各地口岸开展检查督导,加强重点环节疏堵提速,指导全局推进,推动在年底前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